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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至15日,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标准化工作组(以下简称“中特协团标委场(厂)车工作组”)在福州组织召开了《叉车定期(首次)检验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叉车定期(首次)检验规范第2部分:具有防爆功能的叉车》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实际操作考试规程》三个团体标准技术审查会。
本次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副秘书长姜国锋、各标准起草组相关人员通过线上参会,评审专家、工作组秘书处相关人员,以及标准起草组负责人员现场参加了会议。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作为中特协团标委场(厂)车工作组秘书处承担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会务保障,院长曾钦达作现场致辞并指导工作。
会上,三个标准起草组分别对标准文本的框架内容、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处理结果进行了汇报并接受了审查组的质询。审查组从标准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等多个方面对标准整体结构、各章节内容逐字逐句、逐章逐条进行了质询和讨论,认真审查,并与参编单位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提出了专业意见。
最终,审查组认为三个团体标准的送审稿已达到预定目的和要求,一致通过对三项标准的审查,并建议标准起草组根据审查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和完善后,尽快完成报批。
此次技术审查会的顺利召开,进一步统一和完善了叉车定期(首次)检验规范标准,对提升叉车检验技术,提高防爆叉车安全性能具有积极推动作用;首次规定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实际操作考试相关要素,为实现考试的规范性、公平性和一致性提供标准支撑,同时也为实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