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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特检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氢能装备标准化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发布时间 : 2026-03-10       [浏览次数: ]

团标工委会函[2026]第07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氢能产业发展战略部署,紧扣氢能作为国家关键未来产业的发展定位,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双碳”目标如期实现,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团标委”)拟设立“氢能装备标准化工作组”。

本工作组将聚焦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安全保障需求,致力于推动氢能特种设备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氢能特种设备团体标准体系,规范行业发展秩序,破解产业技术瓶颈,提升核心竞争力。

现坚持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原则,公开征集工作组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成员享有获取本专业领域团体标准相关资料、文件及信息的权利;享有在标准审查和技术讨论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2.承担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技术咨询、试验验证等工作的义务;承担及时回复标准征求意见函审的义务;承担工作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征集范围

氢能装备专业领域相关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以及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成员条件

1.熟悉氢能生产、储存、运输、加注、应用及标准化等相关领域知识,从事氢能专业科技研发、技术管理、人才培养、检验检测及标准化等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热心特种设备与氢能事业,责任心强,能保证时间积极参加标准化工作活动;所在单位承诺为其参与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和支持;

3.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或技术管理工作7年及以上;或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但具有理工类专业学历,博士毕业从事相关工作2年及以上、硕士毕业从事相关工作7年及以上、大学毕业从事相关工作10年及以上。对来自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一般应持有承压类高级检验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承压类检验师资格证书8年及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资深专家可放宽至65周岁。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同一单位最多推荐1人;同一个人最多可以参加团标委两个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组。

2.请填写《中国特检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组成员推荐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填写内容,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成员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照片背后需注明姓名),按联系方式邮寄至工作筹备组联系人处,同时将推荐表的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相应电子邮箱。

4.工作筹备组将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评议和遴选,初步确定成员人选并报团标委秘书处。

5.团标委秘书处审核通过后,确定正式工作组成员名单,并在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1.氢能装备标准化工作筹备组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郑一铭

(2)联系电话:18822274996

(3)电子邮箱:z10zym@tju.edu.cn

(4)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2.对于推荐工作欲进一步了解者,也可与我协会团标委秘书处联系:

(1)联系电话:010-59068820

(2)电子邮箱:ttbz@casei.org.cn

 

附件:《中国特检协会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组成员推荐表》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

2026年3月10日

团标工委会函[2026]第07号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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