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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发布时间 : 2020-06-10 [浏览次数: ]
中检协[2020]考字第07号
详情请见(中检协[2020]考字第9号)
各有关人员:
自我协会日前发布了《2020年6类特种设备检验师资格考核取证补考活动安排的通知》(中检协[2020]考字第5号)和《2020年7类特种设备检验员资格考核取证补考活动安排的通知》(中检协[2020]考字第6号)之后,根据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的最新通知,湖北、辽宁和吉林三省原所包含的部分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已全部调整为低风险等级,为此我协会秘书处经紧急研究协商,考虑到国家疫情防控动态等级变化,决定对涉及2020年湖北、辽宁和吉林三省的人员补考安排予以调整,具体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对湖北省人员补考安排的调整
为积极响应国家对湖北疫后重振的帮扶政策,帮助省内相关特种设备检验人员及时通过参加本次活动取得相应资质,助力鄂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加快恢复,我协会拟在湖北省武汉市增设2020年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补考活动考点,湖北省辖区内人员的补考安排由“拟在本年度相同项目的资格取证活动中予以安排”调整为“与2020年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补考活动同步且在增设考点内集中进行”,具体补考活动事宜安排如下:
(一)该考点参加人员:
湖北省辖区内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取证相关项目的补考人员(符合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1(检验师)、1-2(检验员))。上述名单内人员应至少于考前10日在我协会《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中完成考试预约并审核通过,逾期则不予安排补考。
(二)日程安排:
湖北省特种设备检验师补考活动日程安排 | |||||
序号 | 项目 | 报到日期 | 考试日期 | 考试地点 | |
1 | 电梯检验师(TS) | 6月29日 | 6月30日 | 武汉 | |
2 | 起重机械检验师(QS) | 7月1日 | 7月2日 | ||
3 | 场(厂)车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师(NS) | 7月3日 | 7月4日 | ||
4 | 压力容器检验师(RS) | 7月5日 | 7月6日 | ||
5 | 压力管道检验师(DS) | 7月7日 | 7月8日 | ||
6 | 锅炉检验师(GS) | 7月9日 | 7月10日 | ||
湖北省特种设备检验员补考活动日程安排 | |||||
序号 | 项目 | 报到日期 | 理论考试日期 | 实操考试日期 | 考试地点 |
1 | 气瓶检验员(QP-1) | 7月3日 | 7月4日 | 7月5日-7月6日 | 武汉 |
2 | 锅炉检验员(GL-1) | 7月9日 | 7月10日 | 7月11日 | |
3 | 压力容器检验员(RQ-1) | 7月11日 | 7月12日 | 7月13日 | |
4 | 压力管道检验员(GD-1) | 7月13日 | 7月14日 | 7月15日 | |
5 | 电梯检验员(DT-1) | 7月16日 | 7月17日 | 7月18日-7月19日 | |
6 | 起重机械检验员(QZ-1) | 7月19日 | 7月20日 | 7月21日-7月22日 | |
7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NC-1) | 7月22日 | 7月23日 | 7月24日-7月25日 | |
注:参加人员须于报到当日晚18:00前履行完相关报到手续。 |
(三)补考活动举办的具体地点、乘车路线及相关食宿安排(见附件2)
二、对辽宁省、吉林省人员补考安排的调整
辽宁、吉林两省份补考人员补考安排由“拟在本年度相同项目的资格取证活动中予以安排”调整为“与2020年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补考活动同步且人员分布至各项目所在考点内”进行,具体补考活动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人员:
辽宁、吉林省符合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附件1-1(检验师)、1-2(检验员))。上述名单内人员应至少于考前10日在我协会《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中完成考试预约并审核通过,逾期则不予安排补考。
(二)日程安排:
辽宁省、吉林省特种设备检验师补考活动日程安排 | |||||
序号 | 项目 | 报到日期 | 考试日期 | 考试地点 | |
1 | 电梯检验师(TS) | 6月29日 | 6月30日 | 无锡 | |
2 | 起重机械检验师(QS) | 7月1日 | 7月2日 | ||
3 | 场(厂)车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师(NS) | 7月3日 | 7月4日 | ||
4 | 压力容器检验师(RS) | 7月5日 | 7月6日 | ||
5 | 压力管道检验师(DS) | 7月7日 | 7月8日 | ||
6 | 锅炉检验师(GS) | 7月9日 | 7月10日 | ||
辽宁省、吉林省特种设备检验员补考活动日程安排 | |||||
序号 | 项目 | 报到日期 | 理论考试日期 | 实操考试日期 | 考试地点 |
1 | 气瓶检验员(QP-1) | 7月3日 | 7月4日 | 7月5日-7月6日 | 焦作 |
2 | 锅炉检验员(GL-1) | 7月9日 | 7月10日 | 7月11日 | 济南(泉盈)/南京注 |
3 | 压力容器检验员(RQ-1) | 7月11日 | 7月12日 | 7月13日 | |
4 | 压力管道检验员(GD-1) | 7月13日 | 7月14日 | 7月15日 | 济南(泉盈) |
5 | 电梯检验员(DT-1) | 7月16日 | 7月17日 | 7月18日-7月19日 | 济南(冶金)/ 太原/福州 |
6 | 起重机械检验员(QZ-1) | 7月19日 | 7月20日 | 7月21日-7月22日 | 济南(冶金)/ 太原/福州 |
7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员(NC-1) | 7月22日 | 7月23日 | 7月24日-7月25日 | 福州 |
注:1、凡参加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项目补考的人员,其补考科目包含科目C(实操)的,考试地点安排在南京考点;补考科目不包含科目C(实操)的,考试地点安排在济南(泉盈)考点。 2、参加人员须于报到当日晚18:00前履行完相关报到手续。 |
(三)补考活动举办的具体地点、乘车路线及相关食宿安排(见附件2)
三、报到及考试时需要准备的物品、相关说明及其他事项内容参见中检协[2020]考字第5号、中检协[2020]考字第6号文件。
四、相关说明
1、鉴于目前国家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和分区分级动态化调整,在各项目补考活动报到日前,相关人员所属地区出现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或相关人员距离考试报到日前14天内前往过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的,将面临参加活动时严格管控且在报到时酒店不予接待的风险,具体要求以本人所在地及活动举办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酒店相关规定为准。相关人员在出行前务必了解清楚并慎重前往。
2、自本通知发布后,上述三省的相关人员须按本通知的安排与要求参加相应的补考活动,因故未能参加者,本年度不再予以安排。
3、若国家对各地疫情防控有新的要求,以及对人员出行有进一步的限制,我协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再行调整活动举办安排,请相关人员持续关注。
欲了解其它情况者,可按下述方式与我协会秘书处联系:
考试类别 | 咨询内容 | 联系人 | 电 话 |
检验员 | 考试预约 | 机电类:王艳冰 | 010-59068816 |
承压类:何子成 | 010-59068727 | ||
考试实施 | 机电类:赵一铭 | 010-59068814 | |
承压类:付 钰 | 010-59068834 | ||
林 琳 | 010-59068835 | ||
检验师 | 考试预约 | 韩月琴 | 010-59068826 |
考试实施 | 冯 雷 | 010-59068927 | |
林 琳 | 010-59068835 |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四层
邮 编:100029
传 真:010-84273562
附件:
1、符合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
1-1符合检验师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电梯、
起重机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
锅炉)
1-2符合检验员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气瓶、
锅炉、
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
电梯、
起重机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2、补考活动举办的具体地点、乘车路线及相关食宿安排(武汉、
无锡、
焦作、
济南泉盈、
济南冶金、
南京、
太原、
福州)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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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账 号:11006022401801000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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