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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2024年特种设备用机器人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发布时间 : 2024-03-15       [浏览次数: ]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特种设备用机器人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国标委发〔2024〕4号)和“需求导向,急用先行”的标准制修订原则,结合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安装、改造、维护修理和检验检测等环节使用的机器人标准化需求,现征集2024年特种设备用机器人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重点征集基础通用、安全与可靠性、检测方法及与强制性标准配套的标准,确保新征集标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突出公益属性。如整机可靠性信息安全、典型场景应用功能性能要求、机器人3D 视觉导引、自适应控制、安全、性能试验以及特种设备安全应急等机器人关键标准。

二、征集范围

缺失但属产业急需的机器人标准化项目,主要包括:

1. 服务于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应急处置、事故救援、安全巡检、报废处理等用途的机器人和归类为特种设备的机器人标准化需求,如锅炉/容器用机器人、无损检测机器人、管道机器人智能场(厂)内移动机器人、电梯/起重机械用机器人、索道/游乐设施用机器人、巡检与应急处置机器人等;

2. 具有特殊用途、需在危险性大、且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场景下作业的机器人或机器人系统,如在高温、高压、高空、高湿、辐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者受限空间场景下应用的机器人的标准化需求;

3. 《“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的涉及特种设备的机器人标准项目;

4. 支持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同步制定项目,鼓励重点领域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

三、征集要求

1. 征集内容要求。

征集项目应标准化对象明确、技术成熟稳定且有明确应用场景和应用案例。满足机器人标准体系要求。

2. 申报前查重。

项目单位在申报前请登录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网站(http://std.samr.gov.cn/)对照“国家标准目录查询”和“国家标准计划查询”进行查重。查重中若发现有已发布、已立项或内容相似的标准建议,则不能申报。

3. 申报单位。

标准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与项目相关的良好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

4. 申报材料要求。

按要求填写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建议书(见附件1、2、3)、标准草案、预研材料,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负责,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1)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

—— 军民通用国家标准项目应选择“军民通用的标准项目”并填写理由及协调情况。

——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撑项目应选择“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并填写“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名称+项目编号+具体子项目名称”或“其他科技项目名称”

—— 同步申报国际标准提案的项目应选择“同步制定国际标准”并填写有关情况。

—— 修订项目应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栏中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及理由,在“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栏中说明原标准使用及实施效果情况说明。

—— 采标项目应在“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栏中说明所采国际标准技术内容与国内现状的匹配情况。未采标项目应说明不采用国际标准原因。

—— 外文版项目应选择“同步制定外文版”选项,未同步申报外文版的应说明不申报理由。对现行国家标准(包括计划项目)申报外文版项目应通过“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建议书。填报“国内外需求情况”内容时,应写明所涉及贸易产品或服务的贸易量、技术优势和推广重要性、标准外文版项目预期作用及解决问题、标准外文版项目预期应用国家及地区。

—— 同步提出国际标准立项建议的项目,应选择“同步提出国际标准”选项,未同步申报国际标准立项的应说明不申报理由。

(2)标准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标准草案,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的主要技术内容。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的规定和要求。对于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3)预研材料。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要求提供项目申报书(附件4)。项目申报书应当说明制定国家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国内外标准情况、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情况,主要技术要求以及经费预算,填报工作计划,根据制修订周期细化标准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原则上不超过16个月,其他标准项目完成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完成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同步执行的外文版项目应在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后90天内完成报批。针对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优先适用国家标准制定快速程序,缩短研制周期。

四、立项评估安排

分标委标准采取随时申报,定期评审的原则。分标委在收到标准项目计划申请后,将对标准项目计划进行格式审查,并邀请专家集中讨论标准项目计划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获选项目将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技术委员会工作平台上征集全体委员的意见,投票同意率在75%以上将会根据工作计划分批申报国家标准计划。

1. 立项工作咨询:张苹(联系方式:13671146095,邮箱:pingzhang@yeah.net);

2. 联系人:孙良艳(联系方式:0591-88700697,18859101962,邮箱:121934985@qq.com)。

 

附件:附件1.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2. 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3. 国家标准外文版项目建议书.doc

         附件4.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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